| 事项名称 | 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 |
| 一句话政策 | 开展除职业中介外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 政策依据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
| 文号 | 人社部令第50号 |
| 核心条款 | 第九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备案事项包括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服务范围等。 |
| 政策网址链接 | https://www.gov.cn/zhengce/202312/content_6918551.htm |
| 办理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1层人社厅1-5号窗口 |
| 受理条件 | 已在市场主体登记办理完毕。 |
| 申请材料 | 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表 |
| 咨询电话 | 0431-82752937 |
| 办理网址 | http://zwfw.jl.gov.cn/jlszwfw/bszn/?area=220000 |
| 流程图 | ![]() |
| 事项名称 | 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 |
| 一句话政策 | 开展除职业中介外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 政策依据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
| 文号 | 人社部令第50号 |
| 核心条款 | 第九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备案事项包括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服务范围等。 |
| 政策网址链接 | https://www.gov.cn/zhengce/202312/content_6918551.htm |
| 办理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1层人社厅1-5号窗口 |
| 受理条件 | 已在市场主体登记办理完毕。 |
| 申请材料 | 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备案表 |
| 咨询电话 | 0431-82752937 |
| 办理网址 | http://zwfw.jl.gov.cn/jlszwfw/bszn/?area=220000 |
| 流程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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