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首页>惠企惠民政策直通车>惠企办事指南>社会保险减负类>企业职工退休资格预审(含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退休资格预审(含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一句话政策 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应在职工退休前3至6个月内,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为其办理退休资格预审。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核心条款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政策网址链接 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fl/202011/t20201102_394629.html 
办理地点 人社部门经办窗口 
受理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
2、缴费年限超过15年;
3、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时间达到国家规定年限。 
申请材料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职工人事档案;特殊工种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 12333 
办理网址 https://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 
流程图  
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退休资格预审(含企业职工正常退休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一句话政策 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应在职工退休前3至6个月内,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为其办理退休资格预审。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核心条款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政策网址链接 https://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fl/202011/t20201102_394629.html 
办理地点 人社部门经办窗口 
受理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年龄;
2、缴费年限超过15年;
3、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从事特殊工种工作时间达到国家规定年限。 
申请材料 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职工人事档案;特殊工种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 12333 
办理网址 https://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 
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