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政策 |
| 一句话政策 | 支持省内重点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单位申报企业引才特设岗位,用于引进 A–D 类“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提供待遇叠加、到岗即认、机制灵活的政策支持。 |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吉人社函〔2025〕87号 |
| 核心条款 | 引进人才一经聘用到特设岗位并完成认定,即可同步享受我省为A-D类人才提供的配套服务。其中,属于引进的省内人才可享受就医、出行、旅游等“绿色通道”服务以及相关的职称评聘待遇和配偶就业安置政策,属于引进的省外首次在吉就业人才还可再享受省级财政给予的安家补贴。同时,享受重点用人单位自主提供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等待遇。 |
| 政策网址链接 | 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512/t20251229_9384869.html |
| 办理地点 | 各地区人社部门 |
| 受理条件 |
申报单位需为吉林省重点企业、国家级 /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重点用人单位,涵盖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领域;申报岗位须聚焦核心科研攻关、产业链关键突破、创新成果转化等少数关键岗位,任职条件高于同类岗位,突出人才特殊性、稀缺性与专业性,非关键岗位、行政任命类管理岗位不予受理。 |
| 申请材料 | 1.《吉林省重点用人单位引才特设岗位需求申报表》; 2.《重点用人单位申请引才特设岗位汇总表》; 3.《重点用人单位特设岗位聘用人才认定备案表》。 |
| 咨询电话 | 0431-88690626 |
| 办理网址 | 暂未开通 |
| 流程图 |
| 事项名称 | 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政策 |
| 一句话政策 | 支持省内重点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单位申报企业引才特设岗位,用于引进 A–D 类“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提供待遇叠加、到岗即认、机制灵活的政策支持。 |
| 政策依据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重点企业等单位申报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吉人社函〔2025〕87号 |
| 核心条款 | 引进人才一经聘用到特设岗位并完成认定,即可同步享受我省为A-D类人才提供的配套服务。其中,属于引进的省内人才可享受就医、出行、旅游等“绿色通道”服务以及相关的职称评聘待遇和配偶就业安置政策,属于引进的省外首次在吉就业人才还可再享受省级财政给予的安家补贴。同时,享受重点用人单位自主提供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等待遇。 |
| 政策网址链接 | 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512/t20251229_9384869.html |
| 办理地点 | 各地区人社部门 |
| 受理条件 |
申报单位需为吉林省重点企业、国家级 /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重点用人单位,涵盖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领域;申报岗位须聚焦核心科研攻关、产业链关键突破、创新成果转化等少数关键岗位,任职条件高于同类岗位,突出人才特殊性、稀缺性与专业性,非关键岗位、行政任命类管理岗位不予受理。 |
| 申请材料 | 1.《吉林省重点用人单位引才特设岗位需求申报表》; 2.《重点用人单位申请引才特设岗位汇总表》; 3.《重点用人单位特设岗位聘用人才认定备案表》。 |
| 咨询电话 | 0431-88690626 |
| 办理网址 | 暂未开通 |
|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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