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 一句话政策 | 为符合条件的外国专家办理工作许可 |
| 政策依据 | 1、关于印发《吉林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 2、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 3、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的通知; 4、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大开放政策服务外籍人才十项措施 |
| 文号 | 1、吉人社办字〔2017〕40号;2、吉人社办字〔2017〕39号;3、吉人社办字〔2018〕28号;4、吉科发智〔2019〕187号 |
| 核心条款 | 有聘请外国人需求的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手续,需要赴所在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部门(吉林省外国专家局、长春市科技局、吉林市科技局、延边州科技局、珲春市工信局)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手续,办毕后可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下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电子社保卡。 |
| 政策网址链接 | 无 |
| 办理地点 | 网上办理 |
| 受理条件 |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吉林省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 (四)外国专业人才(B类)。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五)其他外国人员(C类)。其他外国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 |
| 申请材料 |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工作资历证明; 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 4、职业资格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体检证明; 7、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8、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9、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10、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 |
| 咨询电话 | 吉林省省本级:043188690685;长春市:043188777276;吉林市:043262048904;延边州:04332879152;珲春市:04337562855 |
| 办理网址 | https://www.12333.gov.cn |
| 流程图 | |
| 事项名称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 一句话政策 | 为符合条件的外国专家办理工作许可 |
| 政策依据 | 1、关于印发《吉林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 2、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 3、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的通知; 4、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扩大开放政策服务外籍人才十项措施 |
| 文号 | 1、吉人社办字〔2017〕40号;2、吉人社办字〔2017〕39号;3、吉人社办字〔2018〕28号;4、吉科发智〔2019〕187号 |
| 核心条款 | 有聘请外国人需求的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手续,需要赴所在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部门(吉林省外国专家局、长春市科技局、吉林市科技局、延边州科技局、珲春市工信局)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手续,办毕后可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下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电子社保卡。 |
| 政策网址链接 | 无 |
| 办理地点 | 网上办理 |
| 受理条件 |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吉林省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 (四)外国专业人才(B类)。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五)其他外国人员(C类)。其他外国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 |
| 申请材料 |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工作资历证明; 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 4、职业资格证明;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体检证明; 7、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8、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9、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10、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 |
| 咨询电话 | 吉林省省本级:043188690685;长春市:043188777276;吉林市:043262048904;延边州:04332879152;珲春市:04337562855 |
| 办理网址 | https://www.12333.gov.cn |
| 流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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