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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0-03-30 09: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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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7923-7006653 2020-03-30 关于申报就业见习单位问题咨询 如果我们单位在接收见习应届毕业生时,签约协议签在公司总部,实习期满后分配到公司分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种情况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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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 长春市人社局 邮件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长春人社局已为您邮件回复,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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