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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9-11-21 15: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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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1-1707-6171417 2019-11-21 正高级职称

    《2014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第四条优化健全各项评聘政策中第三条指出:加大对县乡基层一线人员职称聘任倾斜力度,从今年开始,在县(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且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或连续工作满三十年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对于县级事业单位的正高级职称人员,是否仍继续执行此规定,为什么全省有的市县还在执行,而有的市县不执行,关于正高级职称人员的聘任,是否有新的规定,如果没有,是否仍按此文件规定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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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6 白山市人社局 网上回复 您好,由于您咨询的问题专业性较强,请您咨询本地专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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