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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6-26 1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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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6-5741-3247841 2017-06-26 公务员按照《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养老保险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0号文件补缴养老保险,算不算工龄?,

您好,我是2003年大学毕业,2007年单位给缴纳的养老保险,2010年考上的公务员,现在参加工作时间是从2007年开始计算。最近看到吉林省人事厅《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养老保险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0号文件。“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份,个人自愿,可从毕业当月起,按照当年的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时间不得早于1996年,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补缴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并作为计算工作年限的依据。高校毕业生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人的《毕业证》。此项政策期限至2017年底。”

 请问,我要是补缴了2003年到2007年的养老保险,我的工作时间从何时算起,还有补缴的时间算不算现在的工龄。“并作为计算工作年限的依据”是指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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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7 长春12333 网上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请咨询长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8925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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