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4-02 10:36:08
  • 来源:
  • 作者:
  • 字体显示:  
查询编号 留言时间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20170402-9149-2603531 2017-04-02 请发布《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养老保险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释 《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养老保险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0号)第二条明确“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补缴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并作为计算工作年限的依据。”

“补缴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句话指的是社保方面的年限累计。
并作为计算工作年限的依据”而这句话指的是工龄,去查询工龄的定义就是指工作年限。

目前长春市人社局,拒不执行此文件,补缴养老保险不给计算工龄,其解释“并作为计算工作年限的依据”指的是社保的缴费累计。
请省人社明确出台政策解释,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补缴了养老保险到底给不给计算工龄,省人社40号文件的精神就是大学生灵活就业期间应该给予社会保障,而不应该设置各种各样壁垒,政府公文不是儿戏,既然出台政策就请落实到位。
回复时间 回复部门 回复方式 反馈信息
2017.04.12 网上回复 您好!没有找到相关说明,您的问题请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联系咨询,电话:0431-88690632。
  • 责任编辑: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