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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6-11-12 19: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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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2-4664-2466455 2016-11-12 只想取回自己应得的回报 因领导未先行通知情况下强制将我安至夜班工作,故因身体负病原因未能接受至2016年11月8日辞职。辞职后公司不允立即发放当月工资,拖至次月发放。未签订劳动合同,有公司注册信息,有索要工资被拒录音,有少量与领导工作往来信息。请问我可以申请仲裁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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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5 吉林12333 网上回复 您好!未签定劳动合同并拖欠工资,可到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吉林市劳动监察支队:62539110。
永吉县劳动监察支队:62439254。
磐石市劳动监察大队:65221598。
桦甸市劳动监察大队:66222728。
蛟河市劳动监察大队:67224134。
舒兰市劳动监察大队:66509803。
船营区劳动监察大队:66097801。
昌邑区劳动时监察大队:62493110。
丰满区劳动时监察大队:64657304。
龙潭区劳动时监察大队:63041678。
高新区劳动时监察大队:64798035。
经开区劳动时监察大队:6345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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