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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6-10-28 04: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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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8-3863-2457775 2016-10-28 依据哪项工伤保险政策

我是蛟河市新农九年制学校的教师杨金,在20131213日参加全街教师与家长协会开展的足球赛中用头顶球受伤,经市医院诊断为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骨折、头部顿挫伤,住院治疗12天后在家疗养,于2014819日经吉林市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玖级、护理等级一。因为2013年单位没有缴工伤保险费,后来上级部门只发给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学校没有钱当时的住院治疗费用都是我个人承担的,如今学校让我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索要治疗费用。

我可以依据省长巴音朝鲁于20131015日签署的省政府令第242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还是(20034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12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向学校申请住院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的工伤保险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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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31 吉林12333 邮件回复 邮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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