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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28-3863-2457775 | 2016-10-28 | 依据哪项工伤保险政策 | 我是蛟河市新农九年制学校的教师杨金,在2013年12月13日参加全街教师与家长协会开展的足球赛中用头顶球受伤,经市医院诊断为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颅骨骨折、头部顿挫伤,住院治疗12天后在家疗养,于2014年8月19日经吉林市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玖级、护理等级一。因为2013年单位没有缴工伤保险费,后来上级部门只发给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因学校没有钱当时的住院治疗费用都是我个人承担的,如今学校让我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索要治疗费用。 我可以依据省长巴音朝鲁于2013年10月15日签署的省政府令第242号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还是(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向学校申请住院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的工伤保险待遇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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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31 | 吉林12333 | 邮件回复 | 邮件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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