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规范全省人力资源市场,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依据
本次年度报告工作依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吉林
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关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旨在全面掌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运营状况、服务质量、诚信守法等情况,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报送时间
2025年3月31日前结束。
三、报送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在吉林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四、受理机关
县级以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分级管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工作。
五、报送内容及方式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表(见附件1);
2.工商执照副本扫描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4.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及社保缴费证明;
5.情况说明。
各地区负责所属机构报送工作。省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报送材料打包压缩发至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电子邮箱:jlshichangchu@163.com。报送材料应采用PDF格式,文件名为“机构名称+年度报告材料”。若机构在报告年度内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重要事项变更,应在提交年度报告材料时一并提供相关变更证明材料。对于新设立未满一年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内容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填写。
六、审查程序
1.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填写《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表》(附件1),并将填写完整且加盖公章的《吉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格式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各地邮箱地址由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方式包括上报材料审查、实地核查、数据比对等。审核过程中,要重点核实机构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检查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审核中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机构限期补充完善;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未依法履行义务以及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4.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对所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有关内容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通过公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其《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上加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合格专用章。
七、工作要求
1.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年度报告信息,是《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明确规定的,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定要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报。
2.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监督检查。
3.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年度报告情况作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诚信体系建设。将未依法报告年度工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列入黑名单并在官网上进行公告。在审核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机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
4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此项工作结束后,要将202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汇总表、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及公示名单以电子文档(加盖单位印章)扫描件上传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邮箱(jlshichangchu@163.com)。
联 系 人:颜广发
联系电话:0431-88508864
附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信息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填报说明
3.**市(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情况总结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