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策出处 | 《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就组〔2023〕2号)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306/t20230608_8721508.html |
| 适用范围 | 个人 |
| 政策要点 |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在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相应上浮30%。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见《吉林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2023年)》(吉人社联〔2023〕37号)。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 申报程序 | 材料:1.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或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2.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证书截图。途径:1.各地社会保险局 2.各地社会保险局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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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咨询 | 厅失业保险处 886906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