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编号 | 留言时间 | 咨询标题 | 咨询内容 |
20200329-4795-7006145 | 2020-03-29 | 关于高级教师延迟退休问题 |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件(组通字〔2015〕14号)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文件精神我本人符合文件要求。我高级教师证是1962年8月29日出生,身份证、户口都是1962年8月29日,我办理的房产证、银行卡,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卡等业务都是以身份证办理的,但我档案在办理招工,当时别人给办理的出现1960年8月29日的日期。我校和教育局在我延迟退休申请审核表都是以1962年8月29日延迟退休上报的,德惠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坚持以档案为准,必须以1960年8月29日延迟为准,有什么法律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中做好干部出生日期更正有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6〕39号),我多次找德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对我出生日期进行准确认定,但不给认定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说了算,不给出具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函。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大还是部门说了算。 诉求: 我高级教师证是以身份证220124196208290022为准,一切证件都是以身份证220124196208290022办理的。究竟以何时为延迟起点?高级教师证是否有权威性,没有高级教师证是否给我延迟退休。请明确答复。 |
回复时间 | 回复部门 | 回复方式 | 反馈信息 |
2020.03.31 | 长春市人社局 | 网上回复 | 您好,您的问题请咨询长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 地址:西民主大街809号B座三楼 电话:892585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