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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4-8942-6887247 | 2020-03-14 | 如何确定社保基数 | 我在公司工作了两年整,社保基数一直是按我的基本工资做的,我们也会发季度奖和年终奖,这些应不应该加到工资总额里做缴纳的基数,我的劳动合同期间是2018.3-2020.3,麻烦工作人员百忙之中给予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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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 网上回复 | 您好!您的问题建议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如有疑问建议您直接与参保地社会保险局联系咨询,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电话:0431-85821823,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咨询热线:0431-9612333,其他地区社会保险局联系方式可拨打12333咨询服务电话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