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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0-03-13 0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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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9438-6885209 2020-03-13 违规操作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违规操作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公司发布规定说不属于工伤认定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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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网上回复 您好!根据规定,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造成中毒伤害,并经安监部门确认的;
(八)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食物中毒伤害,并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的;
(九)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或公出,并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感染疫病的;
(十)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单位指派参加体育比赛、文艺表演受到意外伤害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经人社部门认定,工伤认定请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州)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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