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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9-01-03 12: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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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3-9321-5457845 2019-01-03 女性三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相关事宜
我是一名军属,目前我的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实际工作单位是一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合同期内,已经怀孕26周,但是目前这家事业单位以没有项目经费开不出工资为由要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性三期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执意解除劳动合同,我会得到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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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0 邮件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为您邮件回复,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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