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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11-17 1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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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7-0373-3507928 2017-11-17 有关新生儿医保生效 我家孩子是新生儿,由于疾病住院治疗,在治疗前已经医保缴费。住院费用报销的时候发现通化地区新生儿参保也要有三个月的等待期,国内新生儿医保三个月等待期取消已经很久了,吉林省也有很多地方没有这个等待期。想请问一下新生儿是没有等待期可以直接报销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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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1 通化12333 网上回复 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级别为市级经筹,现行政策中,《关于印发通化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人社联字[2011]2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参保居民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视为断保,断保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重新参保设立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负。2016年1月1日由通化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规定:从2016年1月起,新参保城镇居民,按国家标准实行年缴费。缴费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至12月未,次年1月份续保缴费。现行政策对新生儿参保都没有特殊规定,新生儿参保设有三个月的等待期,医疗费用不能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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