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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6-09 08: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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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9-9089-3157742 2017-06-09 关于2017年吉林省产假规定 想咨询一下吉林省最新的产假规定,私企女性职工可以有多长时间的产假,属于晚婚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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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9 网上回复 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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