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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5-24 10: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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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4-9311-3136437 2017-05-24 企业(除名解除劳动合同)转事业工龄及工资的计算 人社厅工资管理相关部门:
本人欲咨询一下有关企业因除名解除劳动合同调入事业单位后工龄及工资计算的相关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1988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工作在时吉林省辽源市辽源煤机厂。劳动关系及养老保险手续齐全。2006年,由于辽源职业技术学院人才需求欲调本人去该校任职。按正常人事调动程序将商调函发往辽源煤机厂,本人也多次找相关部门及领导协商解决,但迟迟未予答复(期间本人在未见答复的情况下上交过辞职信)。但后来辽源煤机厂在未与本人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发文对本人进行“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并将本人劳动关系档案交于人社局。之后,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将本人人事关系取回并正式办理入职手续。人事局在工龄计算时将本人在煤机厂工作的全部工龄未予连续合并计算,并且薪级工资定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最低档。请问这种处理是否正确,是否有相关政策。按此方法计算,本人已于调入辽源职业技术学院之日起在工资上有重大损失。并且随着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改革,后续还会涉及到养老保险的问题。本人在社会上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单位是工作成绩优秀的好职工。虽前后工作单位的性质不同,但都是在为国家工作的!难道本人近20年的工龄及工作就这样被抹杀了吗?望就此疑问予以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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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31 辽源12333 邮件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辽源12333已为您邮件回复,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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