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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5-10 10: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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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0-9372-3109828 2017-05-10 异地转移中一次性补缴 您好:我的社保要从长春转到天津,因为我是个人一次性补缴15年,是2011年补缴的1995年道2011年的社保,现在天津转移一次性缴费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的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中第四条,现在需要长春提供一个当时可以一次性补缴的文件。已经去过长春的金业大厦和民康路的社保局,你推我,我推你的,也没人给找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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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6 长春12333 网上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请咨询长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89258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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