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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7-01-12 1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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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2-4841-2546051 2017-01-12 往届大学生考入事业编制,补缴社保能否提高工龄和级别薪金

您好~ 我是2008年毕业 2013年考入延边州特岗教师,201610月落的事业单位编制,现在的社保政策改动下 08年到13年工龄在16年落编的时候没有加上, 这时候 《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养老保险扶持政策有关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2016 40号文件)中说可以看到,本人自愿,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补缴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并作为计算工作年限的依据。  这里我想问一下问题1: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补缴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并作为计算工作年限的依据。 这句话当中 我假如补缴了08-13年的养老保险费, 那我可以拿社保开具的证明去工资科 可以提高级别薪金工资和工龄吗,? 问题二:现在社保是可以补缴钱,只要拿着相应的材料可以补缴,可是在认定工资方面,人社局工资科说要有之前08-13年在企业或别的地方 签订的劳动合同, 才可以计算工龄,毕业后没找到工作哪来的劳动合同啊!这样的话,是不是跟这个(吉人社办2016 40号文件)冲突啊? 到底事业单位大学生补缴了社保能不能提高工龄和工资吗?

   请有关领导给予明确的答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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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3 延边12333 邮件回复 邮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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