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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6-10-25 16: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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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5-1349-2455442 2016-10-25 关于社保转移中间未断保,现在参保地需缴满一年才能享受生育津贴的问题 2011年至2016年2月在辽宁省沈阳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中间未断保,今天3月份跨省转移到吉林省龙井市,原沈阳参保公司和现参保公司两个公司是同一个法人,现公司为沈阳分公司,本人现在怀孕7个月,当地医保中心说不能享受生育津贴,有什么相关政策吗?两个公司属于同一法人,为什么不能享受?生育津贴是指在生产前在当地缴满一年还是指生产后到申请日期满一年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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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6 延边12333 邮件回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由延边州12333为您邮件回复,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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