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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16-02-25 1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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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20号)要求,决定开展推荐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拟向国家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4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其中后备人选1名)。 

  二、推荐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时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且享受过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中推荐,鼓励各单位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即: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相关工作的候选人。 

  候选人的技术技能水平应在国际国内有重要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3.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从已取得吉林技能大奖或吉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中推荐产生,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时间,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在本职业(工种)中发扬工匠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名额分配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分别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1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2名。省直有关企业可分别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各1名。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推荐人选应从省属以下企业中推荐,省直有关企业直接报省厅参加评选推荐统计工作,所在地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不在推荐范畴。此前已经获得相应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推荐工作,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两个奖项。对各地、省直有关企业推荐的人选,省厅将组织专家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向国家推荐。 

  (二)各地、省属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人社部全国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三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161号)申报。此通知的文档和表格请到省人社厅官网“公告一栏”查询下载,网址:http://hrss.jl.gov.cn/ 

  (三)各地、省属有关企业于2016425日前,将候选人相关材料函报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申报无效。 

  (四)按照人社部要求,请各地、省属有关企业认真填写本地(单位)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情况表(见附件),并于2016615日前函报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单位: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0431-88690626(传真) 

  联系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606 

  邮政编码:130022 

  附件1: 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情况表 

      附件2   关于做好第十三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16]1号)

  

                                              2016224 

历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情况表.doc
关于做好第十三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技表彰函[2016]1号.docx
  •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