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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效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吉人社联字〔2016〕79号)通知要求,龙井市人民政府着力提升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保障水平,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配备了执法服装、执法记录仪等装备。
龙井市人民政府在地方财政紧张的情况下,结合监察执法实际工作需要,为劳动保障监察员配备了统一执法服装。执法服装种类、功能齐全,包含冬常服、春秋装、夏短袖、夏长袖、长裤、防寒服,可满足一年四季不同季节执法需求。同时,按照执法规范化要求,为劳动保障监察员配备了两台执法记录仪及统一的胸徽、臂章等执法标识。
此次执法装备的配备,极大提高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办案的水平和质量,增强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效率,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提供有效保障。
(龙井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刘家宁报道 厅直属机关党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