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
任命李明智为省宗教事务局局长;任命杨月婷为通化师范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张永咏为省司法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曹宝富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任命王树锋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命齐百成为省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命李云为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命李旭东为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任命王传玉为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副主任;任命刘宏为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刘刚为梅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命杨洪秀为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任命于光为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任命张晓娟为松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冯庆忠的省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免去陈雷的吉林建筑大学校长职务;免去李宝永的吉林工商学院院长职务;免去朱俊义的通化师范学院院长职务;免去李丹的吉林开放大学校长职务;免去林松的省司法厅副厅长职务;免去王丽光的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刘文朴的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长职务;免去宋辉的吉林工程职业学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