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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6-07-27 08:56:00
  • 来源:
  • 作者:别亚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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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规范超龄人员用工行为,切实维护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我厅结合本省用工实际,研究制定《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参考文本)》,现予以公布,供各类用人单位、超龄劳动者协商选用。请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政策宣传与用工指导,引导各方规范签订用工协议,妥善化解用工矛盾纠纷。
  附件: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参考文本)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21日    


 
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参考文本).doc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