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项目单位:
为做好2016年省级创业创新项目和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申报工作,规范申报流程和内容,制定了《吉林省创业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和《吉林省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申报指南》,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方式
(一)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6年2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省人社厅和财政厅。
(二)上报方式。
申报材料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上报,书面材料需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程序
(一)创业创新项目申报程序。
中省直项目单位向省人社厅和财政厅申报项目,其中,省内高校项目要经过省级教育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和财政厅;省以下项目单位由同级人社、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至省人社厅和财政厅。
(二)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申报程序。
拟申请省级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的,由运营主体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以申报期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为基础,提出申请报告。
三、申报内容
按照《吉林省创业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和《吉林省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申报指南》(在省人社厅网站公告栏下载)进行填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在进行创业创新项目申报的时,请务必将2015年度创业创新项目总结报告,按照《2015年度吉林省创业创新项目总结表》(在省人社厅网站公告栏下载)的要求,进行认真填写,并与2016年度创业创新项目申报材料,同时上报省人社厅和财政厅。
(二)各项目单位一定要经过详细论证后方可上报创业创新项目和创业创新实训基地,确保上报项目可行性。
(三)请各地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时上报。
联 系 人:王英泓 电 话:0431-88690781
电子信箱:3081648838@QQ.COM
2015年12月21日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1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04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50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