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好,我于今年4月份考上省直事业单位,并在461医院进行统一体检,体检已全部合格通过,已经顺利入职。
目前单位在进行一项资格认定,也需要体检,其中有胸透一项。然而目前本人刚怀孕,非常担心此时做胸透对胎儿健康有不利影响。
因此请问是否可以借出本人入职体检报告,以供本次体检参考使用,使用后一定立刻交回,非常感谢!
您好!您的问题建议您向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进一步咨询,联系电话:0431-88690916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1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04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50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