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的问题 咨询 已办结
2019-06-18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访您好,我是吉林省白山市毛巾厂的漏保职工,2018年7月27日我依据吉人社办(2018)43号和吉社保函(2018)89号文件我到白山市社保局补交养老保险,白山市社保局收我1990年1月-1995年6月(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白山市社保局不给我认定)2720.58元。白山社保局还让我签了无缴费能力欠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承诺书,我是漏保职工,白山社保局按无缴费能力欠费企业职工给我办理,别人的缴费单上写着漏保职工社保局没给我写。吉人社办(2018)43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本人凭职工原始档案到社保局办理,白山社保局不让我本人到就业局调档案办理,社保局让企业改制善后办7月26日到就业局把我的档案送到白山社保局去的,社保局晚上五点多钟给我打电话让我7月27日到白山社保局开的补缴养老保险的缴费单。我觉着社保局不应该收1995年7月份以前连续工龄应该视同缴费年限,白山社保局不给我认定。我认为社保局收费不合理我一直没交。今年的3月份我和我哥到白山就业局阅档,我发现我当年从临江市调转到浑江市第二造纸厂的全民所有制固定职工调转工作介绍信和职工花名册没了,我哥当年和白山市造纸厂签的劳动合同副本也沒有了。我1996年从轻工板纸厂调到白山市毛巾厂的,我当年在第二造纸厂期间我们厂子规到了白山造纸厂,后来我们又规到了轻工板纸厂,我在四个企业待过这些单位的主管局都是轻纺化工业局,期中三个厂子都是国有企业,社保局说毛巾厂是集体企业,我1996年从轻化工业局开的全民所有制固定工人调转工作介绍信,白山市社保局不承认。我2018年7月27日开的缴费单子白山社保局给我写上我1990年参保,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司1992年成立的,我1990年参保了吗?麻烦您调查清楚事实,让社保局依法依规办理,让就业局查明原因还我公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