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历史数据

关于2017年1月以后年满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是否享受每月40元的倾斜调整政策 咨询 已办结
2018-01-04

省人社厅相关处室领导:

    您好!今致信咨询一下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相关政策问题,恳请在百忙之中给予答复。

    我父亲1947年1月13日出生,系辽源市东丰县国营鹿场退休工人,2017年我省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依据《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45号)文件中“(三)倾斜调整。......1.高龄退休人员。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我父亲只差13天未满70周岁,因此未享受到每月40元的倾斜调整政策。我想咨询一下:到2017年1月13日时,我父亲已年满70周岁,是否可以按照《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45号)文件,在我父亲年满70岁时起就可以享受每月40元的的倾斜调整政策,如不能,请问什么时间可以享受?谢谢!

您好: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按属地管理原则,请咨询东丰县人社局、社保局,谢谢。

2018.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