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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劳动鉴定结论日期2016年6月24日,2016年11月提出病退申请,2016年12月,人社部门批准病退:"退休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退休费执行时间为2016年7月”请问:1、是否按批准的退休费执行时间2016年7月计发,如果是,2016年7月至12月已领取的在岗工资,是否实行多退少补!3、相关政策依据(文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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