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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延长产假的问题咨询 咨询 已办结
2017-01-26

您好:

    条例中规定:“产假经职工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请问此规定中的“工资”指的是基础工资,还是工资+奖金?

您好:

您好!此问题应由计生委回答。

201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