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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人社办字2016年40号文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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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2016-12-18
2016年人社部门出台了40号文件,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养老保险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
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补缴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并作为计算工作年限的依据。
”是说补缴后,这个补缴的工龄可以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龄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在计算机关工作年限时,应给与计算?机关才会说是工作年限,请问怎样理解,谢谢回复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您好:
电话回复。
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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