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年限已到,社保未及时通知,医保关系转走后,办理退休,医保不能补缴 咨询 已办结
2016-12-13
我母亲已于两年前到达退休年龄,但靖宇当地社保未通知,并仍正常收取母亲单位交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直到今年劳动关系变更到白山市新单位,发现已到退休年龄,无法缴纳养老保险,因此新单位仅缴纳了医疗保险,并通知我母亲办理退休。办理完退休手续后,白山及靖宇医保告知,由于后期缴纳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之前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不是一家,无法办理医保剩余年限的补缴,前七年的保险都属白白缴纳,目前只能按城镇居民重新计算,请问是否两地医保答复合理?如何能够接续之前的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