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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调入的公务员,参加工作时间需要重新认定,认定的依据是什么,职级工资如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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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2016-11-11
你好,本人2005年毕业,05年到07年在企业工作,未缴纳养老保险,08年到14年在企业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15年考上黑龙江省公务员,已转正定级,工资级档为23级六档,现已调回吉林工作,单位核算工资从考上公务员开始重新核算,定为25级3档,合理么?现我已找到原单位要求补交以前没交的社保,单位补交后,参加工作时间是否能从05年算?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您好:
您好!补缴社保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待遇问题需到市人社局工资福利处咨询,电话:0432-62048869。
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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