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登录
退出登录
注册
首页
机构职能
法律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
服务之窗
互动交流
网上办事
政务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在线咨询答复
>
我要咨询原
历史数据
吉林省有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或者参照的政策吗?
咨询
已办结
2016-10-18
老师好,有一人他74年12月参军后,80年去事业单位工作,98年4月又到企业工作,退休时在企业以工人身份退休。核算出养老金后,他不认可只把之前的连续工龄算作视同缴费年限,后自己咨询我们当地社保人员,认为应该有补助。我解释不通,在网上搜到一些省份有相关文件,想咨询老师看咱们省有没有类似文件或者参照文件,感谢老师!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您好:
您好!您的问题已由四平12333为您邮件回复,请您注意查收。
2016.10.21
确定
评价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
★
★
★
★
★
★
★
★
★
暂无评价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1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04 ICP备案编号:
吉ICP备05001602
站点地图
版权所有: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维护单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 邮编:130022 邮箱:jlhrs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