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好!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工作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按照《吉林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后即具备相对应系列和层级职称,不再重复评价,符合高一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也可直接申评高一级职称。《关于印发《吉林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网址:http://hrss.jl.gov.cn/gg/202110/t20211019_8251632.html。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1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04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50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