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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在通化铜矿参加工作,从1986年到1994年从事井下运搬和井下电气工作,95年因工作需要调到井上,但从1995年到2006年这11年里因工作需要每个月要到井下工作7个工作日有工资单证明,请问是否符合从事井下工作累计满9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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