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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属补助的有关文件、精神 咨询 已办结
2020-12-13

省人社厅领导好

我是省直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局的离休干部赵*之子赵**,非常感谢贵局领导和干部多年来对家父的服务、关照。

    家父于202010132140在吉林省人民医院与世长辞,享年95岁,遵照家父的嘱托,后事从简处理,我们完全按照父亲的意愿办理了后事。

    母亲于素坤88岁了,年龄大且体弱多病、长期卧床,需常年吃药并需要由专人护理。我们小时候父亲当兵在通化,为了让父亲安心在部队服役母亲在沈阳辞去了正式工作专心照顾我们兄弟3人,1964年母亲随父亲转业来到长春,我们稍大一些母亲就在父亲所在的轻工业厅下属单位做临时工,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如今没有任何收入。

         2006年母亲得了一场大病,医生下了病危通知,经抢救脱离了危险,但是基本长期卧床,一直靠吃药稳定病情。由于母亲身体不好加上父亲年龄大了,恰赶上三弟下岗,所以三弟就没有再工作一直在家里专心侍候父母,从此父、母、三弟3人靠父亲的离休费维持生活,日子过得还算可以,如今家父不在了,母亲和三弟没有任何收入,生活遇到了困难。


作为儿子我和大哥肯定要尽赡养义务,可是大哥、大嫂都已退休,靠社保开资生活,他们都有糖尿病、高血压、慢性结肠炎、多发性胃肠息肉等基础性疾病,经常住院、常年吃药;我也是退休的工薪阶层,还有八十六岁的岳父需要赡养,所以我们对母亲赡养能力有限;虽然我们给母亲办了社区医保(报销比例较低),可是一但母亲生病住院我们的压力就更大了,母亲的生活确实遇到了困难,能够保证母亲安度晚年,是我们做儿子的最大心愿。

就母亲的困难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我母亲能否享受遗属补助、具体标准怎样?希望能看到有关文件为盼。

                         20201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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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5 09: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