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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陪产假建议您查阅《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订)》,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但是否为难产不是人社部门规定,建议您向医院了解。探亲假参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出台,如果您仍有疑问请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联系咨询,电话:0431-8869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