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是2011年毕业后任职的大学生村官,2013年参加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成为一名公务员,2019通过遴选考入新的单位,现工作单位在审查档案时,认为我在任职期间没有缴纳社保,无法认定工龄,按照当时招考公告、劳动合同以及省委组织部文件规定,大学生村官服务两年期间计算工龄且无试用期。如果无法认定工龄,不知道能不能补交社保,将工龄连续计算,谢谢。
您好!您的问题长春市人社局已为您邮件回复,请您注意查收。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11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04 ICP备案编号:吉ICP备050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