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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张**(社会保障号码2223*********62411,社会保障卡号D2***5)是三岔河(现扶余市)生产资料公司的下岗工人,2003年企业买断工龄下岗。从2004年开始,我父亲自就业并自行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现在我有两个问题:
1.我父亲2011年满60岁,扶余市医保局说他必须交满30年才能不再缴纳医保,30年从他自己缴纳起算,之前在生产资料工作的时间都不计算在内,是否合理?
2.生产资料公司破产时明确和我父亲等职工说,2004年的医保单位给交了,我父亲到医保局(扶余市)问,医保局也说确实交了,但查不到???必须自己补上,查不到是谁的责任?查不到就要老百姓买单?
您好!您的问题松原市人社局已为您邮件回复,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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