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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6-11-05 17:22:00
  • 来源:
  • 作者:王剑超
  • 字体显示:小 大

  根据《吉林省质量奖管理办法》(吉政办规〔2023〕3号)和《关于开展吉林省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74号)规定,本次吉林省质量奖分为吉林省质量奖(质量管理)和吉林省质量奖(标准创新)两个类别。在各地各单位推荐基础上,经严格评选和吉林省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征求省公安厅意见,确定拟表彰候选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的候选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实名,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质量发展处、标准化管理处(长春市南湖大路599号,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0431-85237053(质量管理)

  0431-85237066(标准创新)

 

 

  吉林省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代章)

  2026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