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对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继续执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11月11日8:30-11:30、13:00-16:00,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入伍登记表、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楼8号窗口(咨询电话:0431-88690586),规定时间内未送达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省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考生进行联合审验,11月16日后通过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