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省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和就业赋能工作,聚焦应届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群体,精准对接全省重点产业技能人才需求,提升毕业生岗位适配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省人社厅组织开展2026年高校毕业生暑期专项技能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立足吉林省产业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实际,常态化开展高校毕业生专项技能提升培训,全面落实国家“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和就业优先战略部署。通过精准摸排毕业生技能短板、求职意向和岗位需求,采取“按需设班、产业定向、实操为主、就业衔接”的培训模式,针对性开展专业化、实操化、市场化技能培训,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技能结构与企业岗位需求不匹配问题,全面提升高校毕业生职业素养、实操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稳定就业规模、优化就业质量,持续壮大我省产业技能人才队伍,为吉林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技能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一)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三、培训主体
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其他机构不得承接本次政府补贴培训任务。各地人社局结合本地产业实际、大学生求职需求,择优遴选一批优质定点机构作为本次培训实施单位。
四、实施步骤
集中培训时间:2026年8月—12月
(一)7月—8月初,摸排学员需求、遴选确定试点定点机构、制定分班培训计划;
(二)7月上旬—8月上旬,完成开班备案、学员建档、师资设备筹备;
(三)8月下旬—12月底,分批次开展线下集中实训教学;
(四)12月底,组织技能等级认定、归集补贴申报材料、举办专场招聘会。
五、重点实施区域及机构遴选要求
本次培训紧扣“技能照亮前程”行动安排,以长春市、吉林市为核心试点区域,长春市择优选定5家左右,吉林市择优选定3家左右,其他地区可结合工作实际自主组织开展,参照统一标准规范实施。定点机构准入标准如下:
(一)纳入本地人社部门2026年度定点培训机构公示名录,服务协议有效,近2年无骗取培训补贴、违规收费等不良记录;
(二)具备对应产业工种标准化实训场地、成套实操设备,单班次可容纳不少于30人同步实训;
(三)组建“校内专业讲师+企业一线技师”双师教学团队,能够承接“十五五”重点产业技能教学,匹配高校毕业生岗位实操需求;
(四)可全面落实人脸识别考勤、每日实训视频存档等数字化监管要求,满足国家培训行动台账留痕管理规定;
(五)与本地重点产业链企业建立稳定用工输送合作,可配套提供实训岗位与定向就业渠道,落实培训就业一体化要求。
六、按需设置培训课程
各地人才中心提前摸排大学生专业背景、求职意向、技能需求,由市人社局指导定点机构对标“技能照亮前程”行动重点领域,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范化开展培训,实操课时占比不低于总课时60%,所有班次统一增设求职赋能配套课程。
(一)先进制造技术班(长春市主推):面向机械、车辆、自动化、光电类工科毕业生,开设新能源汽车维保、工业机器人调试、光电设备运维、数控加工等课程;
(二)数字经济新业态班(长春、吉林两市全域开设):面向计算机、经管、新媒体专业毕业生,培训短视频运营、直播电商、UI设计、企业数字化运维;
(三)冰雪文旅与康养服务班(吉林市主推):面向旅游、护理、经管类毕业生,培训滑雪指导、冰雪场馆运维、民宿运营、养老托育;
(四)现代农业创业提升班(长春、吉林两市县域同步开设):面向农学、食品专业毕业生,开展无人机植保、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创业培训;
(五)通用求职赋能模块(所有班次必开):由人才中心职业指导师授课,内容包含职业规划、简历面试、留吉就业扶持政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七、规范培训全过程管理
(一)学员摸排报名。各地人才中心联动高校就业办、社区就业服务平台、线上人才服务渠道开展全覆盖摸排,登记学员学历、毕业年限、专业、意向工种、失业状态,形成需求台账推送人社部门,作为定点机构定制班次核心依据,落实按需培训工作要求。
(二)开班审核管理。定点机构根据学员需求制定开班方案,提交课程大纲、师资清单、实训场地证明、学员花名册报属地人社局审核;人社局审核申报材料、实地核查,录入全省培训实名制系统,未审核班次一律不得开展培训,严禁跨区域异地办班。
(三)教学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每日人脸识别考勤,留存实操教学视频归档;人社局开展日常检查、按比例抽查抽测(培训班次抽查比例不低于30%),应成立不少于2人的检查组,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及比例,检查过程及结果记录存档。严禁压缩实训、简化教学内容,保障培训实操占比达标;机械、电工、冰雪实训等高危实操班级配备专职安全员,全体学员签订实训安全责任书,压实实训安全管理责任。
(四)组织考核与就业对接。学员参训学时达标方可参加结业考核,培训学员个人出勤率达到70%以上可按照学员个人出勤率享受相应培训补贴,出勤率达到90%以上,可享受全额补贴;各地统筹调配全域职业技能评价资源,为培训结业、有意向提升技能等级的学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人才中心举办专场招聘会,定向推送新能源、冰雪、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企业岗位。
(五)培训补贴申领拨付。执行《吉林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吉人社规〔2024〕3号)相关标准,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领补贴资金。
八、责任分工
(一)省人社厅:①职业能力建处:制定方案、印发通知,统筹制定全省培训配套政策、补贴标准、监管规范,指导各地开展高校毕业生培训。②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指导全省各级人才中心规范开展毕业生摸排、需求调研等全过程服务。指导各地开展专场招聘和就业对接。③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梳理发布对应培训批次相关职业(工种)的合规评价机构名录,支持具备资质的社会评价组织自主受理参训学员的认定申报,为学员就近选择评价机构申报认定考试提供便利,同步做好考核质量全流程监管、证书统一核发、评价数据规范入库等保障工作。
(二)各市(州)人社局:①职业能力建设科(处):为本地区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主体,实施负责定点培训机构遴选、开班审核、教学全过程监管、补贴审核拨付等。②人才中心:负责辖区高校毕业生摸排登记、培训需求征集、政策宣传动员、学员组织报名,同步配套职业指导、岗位推介、专场招聘、就业跟踪全链条服务,打通培训与就业衔接通道。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前摸排参训大学生报考工种、等级需求,梳理发布对应培训批次相关职业(工种)的合规评价机构名录,支持具备资质的社会评价组织自主受理参训学员的认定申报,做好认定全流程监管和保障工作。
(三)定点培训机构:根据人社部门摸排的大学生培训需求定制课程、配齐双师师资、规范开展实操教学,落实实名制考勤、影像留痕,规范组织技能考核评价,统一归集补贴申报材料。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统筹。长春、吉林市人社局成立暑期高校毕业生培训工作专班,分管领导牵头,职建处、人才中心、职鉴中心专人分工负责;各定点机构设立专项联络员,每周报送培训开展进度,人才中心动态更新学员就业台账。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对标两部文件资金保障要求,对长春、吉林试点地区予以资金支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三)强化产教协同。各地人社局牵头推动定点培训机构与辖区重点企业签订定向用工协议,企业提供实训标准、实操工位、就业岗位,机构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动态优化课程内容,构建产业、培训、评价、就业闭环链条。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人才中心联合高校、社区、新媒体平台开展政策宣传,清晰告知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学生免费参训政策,解读中央就业优先战略、“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相关利好;培训期间同步推送就业见习、创业担保贷款、求职补贴等配套扶持政策。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