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梅河口市、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人事(干部)处、省属有关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驻省中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精神,提升职称评审质量和公信力,结合我省实际,实行三年一轮动态管理职称评审专家库,优化职称评审专家结构,现就更新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正高级职称;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六)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无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情况;
(七)距离退休年龄不足2年和已退休人员不得推荐。
二、推荐方式
专家库推荐成员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入库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报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其中,省属企业由所在地人社局审核后报省人社厅,中直相关单位直报省人社厅。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收集、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纪检部门对推荐入库人选出具廉洁自律证明,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三)主管部门推荐。主管部门对推荐入库人员进行审核汇总,按指标择优推荐入库人选。
(四)汇总报送。各市(州)、梅河口市、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汇总本级推荐名单;省直各部门(单位)人事(干部)处汇总所属事业单位推荐名单;省属高校人事处汇总本校推荐名单;省属企业由所在地人社局汇总推荐名单;中直相关单位汇总本单位推荐名单;填报《职称评审专家推荐人员汇总表》,按规定报送省人社厅。
(五)专家评选。省人社厅专技处适时组织专家评选入库人员,通过人员作为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按规定参与相关系列职称评审。
三、相关要求
(一)时间要求。2026年8月20日前,省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市(州)、梅河口市、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报送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材料;2026年9月30日前,省属高校和企业以及驻省中直有关单位报送申请表、汇总表和相关材料。
(二)格式要求。本次专家库推荐采用邮件报送的方式进行,格式要求如下:文件夹名称“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委、办、局、高校、企业)推荐专家材料”,文件夹内包含两个子文件夹,第一个子文件夹名称“推荐专家材料”,第二个文件夹名称“XXX单位推荐专家资格汇总表”。在“推荐专家材料”文件夹内,每名专家再建一个新文件夹,名称为“专家姓名”,包含《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入库资格申请表》(附件1)盖章PDF扫描件①和电子版②、纪检部门廉洁自律证明③、身份证PDF扫描件(加仅供报销水印或文字)④、职称证书PDF扫描件⑤、银行卡和开户行PDF扫描件⑥、二三四级岗位聘用备案表PDF扫描件⑦,在本轮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期间,受委派执行职称评审任务时,保证与本职工作无冲突证明(被推荐专家签字、单位盖章PDF扫描件)⑧。在“XXX单位推荐专家资格汇总表”文件夹内,包含《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入库资格汇总表》(附件2)盖章PDF扫描件和电子版。
(三)其他要求。推荐专家材料不齐全的,不得作为职称评审专家候选成员参加入库评选。
联 系 人:高贵军 联系电话:0431—88693313
电子邮箱:jlszyjsryglc@163.com
附件:
1.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入库资格申请表
2.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入库资格汇总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