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省属企事业单位:
为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和能工巧匠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开展2026年度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项目入库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要围绕数字技能、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交通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康养、冰雪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等现代农业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进行推荐。
申报工作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首席技师的条件
首席技师应为单位正式在岗一线技能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吉林省千名首席技师或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2.获得过国家级一类竞赛前10名或国家级二类竞赛前5名、省级一类竞赛前3名;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
4.具有行业或企业认可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
(二)依托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条件的首席技师;
2.技能人才密集单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
3.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4.工作室成员应不少于3名技能人才,形成合理分工与合作机制;
5.依托企业建立的工作室,上一年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
(三)已确定为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的高技能人才,不得再次申报。
二、推荐方式及程序
(一)推荐方式。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市(州)人社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中直企事业单位直接向省人社厅推荐申报。省属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向省人社厅推荐申报。各市(州)可推荐不超过3个工作室,中省直国有企业可推荐不超过2个工作室,其余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1个工作室。
(二)推荐程序
1.材料申报。填写《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表》,向项目依托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资格审核。项目依托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予以审核,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的人社部门。
3.专家评审。各推荐单位汇总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单位公示。各推荐单位的拟推荐项目应在本地、本部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推荐报送。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推荐单位按通知要求向省人社厅报送推荐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各地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需提交联合行文的推荐报告一份,其他推荐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一份。推荐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和公示情况,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专家评审意见书和公示截图作为附件附后。
(二)汇总表。各推荐单位填报《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并加盖相应公章。汇总表应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三)申报材料册。需提交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册一份(需在材料册第一页标注目录,材料册内容顺序需与目录保持一致),由推荐单位负责材料的真实性审核,确保复印件材料与原件材料的一致性,并加盖骑缝章确认。材料册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报告。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项目报告,主要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首席技师简介、项目单位简介、工作室计划目标、资金用途、预期效果以及近3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和使用情况等。
2.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的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3.工作室所依托的单位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的复印件。依托的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技能人才情况和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
4.首席技师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省首席技师荣誉证书或国家级一类竞赛前1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5名、省级一类竞赛前3名、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省级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国家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
5.工作室成员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称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
四、支持政策及资金管理
(一)本次征集为储备项目入库征集,拟对每个工作室给予不高于10万元资金支持,具体资助名额和金额将根据202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预算下达情况,从项目库中确定。
(二)经批准建设的工作室优先推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对经批准建设工作室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技术技能创新研发等。
五、绩效与监督管理
获资助单位须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资金执行周期为2年,获资助单位应在2026年12月底前以专项报告形式报送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在项目执行期结束(2027年10月31日前)后一个月内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和项目资金审计报告。结项时工作室应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建立完善的工作室制度、办法,规范运作;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8个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资金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核算,严格按照项目内容、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合规使用资金,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套取、挪用资金的单位,将追回资金并取消其今后申报资格。
各地人社部门、各相关中省直单位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健全考核评估和监督制度,对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单位)要按规定的推荐程序和有关要求开展推荐工作,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评审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
(二)本着勤俭节约原则,材料装订简单简洁,每份材料用本单位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封面附纸注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联系人及电话。请各地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谭 莹
联系电话: 0431-88690625
材料报送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职业能力建设处)
附件: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项目附件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