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现执法信息及时公开、执法过程留痕可溯、重大决定合法有据,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杜绝程序违法。发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二是落实吉林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制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企业招用工管理、企业开展职业中介活动、企业行政许可审批情况等6项内容为重点工作任务,重点查究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行为,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等7类问题。三是推进行政检查事项编制工作。编制《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配合省司法厅、省政数局完成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将26项人社领域行政检查纳入行政检查事项库。在厅门户网站增设“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明确行政检查事项、检查标准、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文书和检查频次及上限。四是推进非现场监管工作。印发《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施非现场监管 提升监管效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明确监管行业领域和对象范围,梳理形成跨部门数据资源需求,在信息化建设基础较好,可实现非现场监管的事项,由相关处室、单位先行启动,积极拓展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质量监管,采取“现场督导和远程督导相结合”“互联网+督导”方式,通过远程实时监控,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场进行远程质量督导。五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印发《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69项、首违不罚12项、不予处罚20项。要求各级人社部门严格依据标准作出处罚决定,体现执法精度与温度。六是巩固行刑衔接工作合力。印发《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工作制度(试行)》,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持续完善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案件咨询、线索移交、联合督办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行为。七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制定并公布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各类专项检查方案,指导全省人社系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常态化开展。八是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吉林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吉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星级评定办法》依据相关评价办法,对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动态评价,实现分级、动态、精准监管,促进用人单位主动遵守人社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守法诚信义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突出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全力以赴治理欠薪问题。2025年,办结支付工资类案件1607件,涉及1.07万人,金额2.08亿元;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028件,涉及0.93万人、1.89亿元。向社会公布27起典型案件,对19家用人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协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首次发布已经定罪量刑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5个,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强化以案释法。二是做好民生实事。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关要求,将整治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列入“具体民生实事”,通过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会商,强化调度督导、整治久拖不决案件等方式,全力解决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25年,化解政府国企项目欠薪问题793件,为731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6亿元。三是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全省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409人次,检查户次1712户次,发现行政违法6件,责令改正5件、行政处罚1件,有效维护了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
(三)行政许可办理情况。2025年,我厅依法履行各项行政许可职责,共接收行政许可申请1080件,受理1080件。经依法审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1080件,不予行政许可0件。通过优化流程、明确标准、强化监督,保障了行政许可工作的合法、公平、高效。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一是严格“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新增及注销人员管理,持证上岗率100%。全面开展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目前共有持证人员16人,其中2025年新持证9人。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坚持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通过“金业大讲堂”、日常材料学习等形式,提升全员法治素养。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确保行政执法培训有效落实。
(五)执法监督情况。一是强化监督工作统筹。明确监督重点与方式,厅内设法制机构具体承担执法监督职责,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人员,现有行政执法监督员4人。二是开展专项行动监督。在吉林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对规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中的3项督办案件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地督导整改提出的5个问题,均已对账销号。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执法任务与力量配置矛盾较为突出。目前全省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普遍紧张,现有执法人员主要精力不得不集中于根治欠薪等突出问题,导致对劳动者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缴纳等其他合法权益的主动巡查和全面覆盖难以有效开展,执法工作的广度与深度受到制约。
(二)体制机制改革后的执法主体适格性问题亟待明确。随着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撤销,执法职权回归至人社行政机关,但原有工作人员多数分流至下属事业单位,未能实现“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致使实际承担执法任务的部分人员缺乏合法的行政执法资格,影响了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与权威性。
(三)行政执法过程面临“取证难、核实难、送达难”等现实困境。在查处欠薪等违法行为时,监察部门调查手段有限,主要依赖书面审查和现场询问,难以有效获取和固定关键证据。部分用人单位存在刻意隐匿、销毁材料或拒不配合调查的情形,形成“调查壁垒”,导致事实认定和后续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面临较大阻力,执法效能受到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综合执法效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条件的行为适用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等柔性处置方式,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全省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项培训方案,聚焦执法实务、证据规则、新业态监管等内容,通过集中授课、案例教学、技能比武等形式,系统性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
(二)突出重点领域监察执法,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加强欠薪源头治理,强化企业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规范化常态化落实。持续抓好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治理,继续畅通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渠道,发挥吉林省欠薪投诉小程序功能,及时发现政府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线索,不断提高办理质效。聚焦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阶段性集中整治,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三)强化信息化支撑,提升执法监察现代化水平。加强信息化平台和队伍建设,推动全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确保建设模式符合各类法规要求。推进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与全国欠薪反映平台实现数据对接,进一步强化平台应用,推动实现各类欠薪问题全部通过平台办理,提高执法质效。积极协调编办等部门,通过增加行政编制、优化整合成立承担辅助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等方式,充实执法监察力量。
(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内容,夯实法治社会基础。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宣传与执法实践、法律服务深度融合。充分运用厅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平台,策划制作政策解读图解等通俗易懂的宣传产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引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管理、帮助劳动者理性合法维权,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人社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