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助企便民战疫情 吉林人社解民忧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时间:2020-07-08 0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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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白山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推动复产复工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落实建设领域减负措施,推动建筑企业复产复工。

  建筑企业在开工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必须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者行业主管部门足额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一般为工程造价的4%。当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来支付被拖欠的劳动报酬。但是,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也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的现金流带来了压力。特别是今年以来,因为疫情的影响,企业经营更加困难,现金相应也更加紧张。

  白山市人社局创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新形式,2019年,经过和中国财产保险公司白山分公司协商试点开展用保险公司保单代替现金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保险公司收取应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3%,为企业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单。这一做法,一方面,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大幅度减轻了企业现金压力。

  在建设领域推行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等第三方担保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人社部门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助力企业复产复工,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创新举措。从去年第三方担保的运行情况看,整体运行平稳,不存在系统性风险,大幅度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今年,市人社局将第三方担保在全市推广。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4家建筑施工企业向人保财险白山市分公司递交保证金保函履约担保,担保金额累计达到1543万余元;另有其他金融机构担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925万元。仅此一项,全市释放企业现金3468万元。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制度的推行,恰如及时雨一般,从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企业资金流、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同时促使保证金缴纳制度更加规范化运行。

  下一步,白山市人社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的推行,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减负,为农民工保底,推动建筑企业复产复工,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进“一谷一城”建设做好服务保障。

  

  • 责任编辑:吉林省人社厅_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