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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7月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正式建成使用至今,不断强化服务理念、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素质能力,全面推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得到了百姓的一致认可。
一、从日常小事做起,在服务理念上下功夫
一是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执行首问负责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各项业务的第一受理人对整个项目审批过程和时限负全责进行督办,直至业务办结。对申请单位或个人必须一次性告知清楚审批手续、程序和所需资料,坚决避免因告知不清致使申请单位或个人多次往返的情况发生,做到能让申报人一趟办完的,不跑第二趟,并推行延时和预约服务。坚持“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谁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实行AB角工作制度,既能互相补台又能互相监督。
二是做到“三有”、“四一”和“五心”,热情服务。服务窗口实行敞开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统一佩戴胸卡,以“三有”(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四一”(即一个微笑、一句问候、一杯茶水、一站式办结)和“五心”(即待人热心、解难诚心、答询耐心、办事细心、工作专心)为标准,接待服务对象态度和蔼、语言规范、做到有问必答,对咨询情况不明或不属本科室业务范围的,耐心解释并负责联系和引导,力求服务对象满意。
三是提供方便,服务周到。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在群众的角度换位思考,思群众所思,想群众所想,完善服务大厅的基础配套设施,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如在便民服务大厅提供轮椅、便民老花镜、医药箱、复印、照相等免费服务。对行动不便的群众,送上一杯水,让来办事的群众在一旁休息,经办人员亲自全程办理。
二、从日常工作做起,在工作效率上下功夫
一是成立基层调解组织,强化预防。在全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乡镇建立了44个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完善了组织机构,及时化解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三年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显著下降,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和“稳定器”的作用。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从速从快处理,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每年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396户,涉及职工1488人,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53人,切实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理投诉案件60件,为178名职工追讨工资109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投诉结案率达100%,实现了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与此同时,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覆盖率达到100%,实现了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管理和违法行为的主动预防,为创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环境提供有力保证。
三是依法仲裁,注重调解。强调立案前、开庭前和庭审中的调解,将调解程序贯穿案件始终。共立案36件,结案36件,结案率达到100%。其中调解结案13件,调解率达到36%,有效地化解了劳动纠纷,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是切实把握政策,积极有效化解信访案件。辽源市龙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了《龙山区人社局领导接待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龙山区关于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不稳定因素情况落实工作方案》等制度,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专人抓,一抓到底,直到案结事了”的信访包保制度。上访人符合政策规定的诉求,立即给予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耐心解释、宣传政策,以真情感化上访人。
(辽源市龙山区人社局供稿)